免费热线电话:182 6976 6752 | 24小时服务电话182 6976 6752
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联系方式
标准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D幢1833号
电话:182 6976 6752
邮箱: 3840643280@qq.com
传真: 182 6976 6752
网址:http://www.njsycsy.com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技术支持
标准集团解析高低温试验箱箱内禁止测试物品
时间: 2023-07-07点击量:

  高低温试验箱在实验的过程中,要注意以下物料不能放置在箱内做测试(禁止对爆炸物、易燃物)。
  一、不能放置在高低温试验箱的易燃物有哪些:
  1.汽油、乙醛、氧化丙烯、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-30℃的物质。
  2.普通乙烷、氧化乙烯、丙酮、苯、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-30℃以上而小于0℃的物质。
  3.甲醇、乙醇、二甲笨、酸醋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℃以上低于30℃的物质。
  4.煤油、汽油、松节油、异戊醇、酸醋及其它燃点在30℃以上低于65℃的物质。
  二、不能放置在高低温试验箱中爆炸物有哪些:
  1.硝化甘醇、硝化甘油、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。
  2.三硝基苯、三硝基甲苯、三硝基苯酚(苦味酸)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。
  3.过乙酸、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、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。

版权所有:标准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 COPYRIGHT @ 2015 ALL RIGHT RESERVE 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D幢1833号
传真:182 6976 6752 电话;182 6976 6752 邮箱:3840643280@qq.com ** 网站地图

友情链接: suga日晒机 来宝网 食品检测 百检网

工信部备案:沪ICP备09087680号-15